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志特新材: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

时间:2023-07-03 21:06:15    来源:证券之星

证券代码:300986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证券简称:志特新材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公告编号:2023-062

转债代码:123186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转债简称:志特转债


(相关资料图)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

    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

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
   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2022 年年度权益分派方

案已获 2023 年 5 月 23 日召开的公司 2022 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,现将权益

分派事宜公告如下:

   一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

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》,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:以公司

每 10 股转增 5 股,不送红股。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。分配方案披

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,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

行调整。详见公司于 2023 年 4 月 27 日、2023 年 5 月 23 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

(http://www.cninfo.com.cn)的《关于 2022 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

股本预案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3-029)、《2022 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》

(公告编号:2023-048)。

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,合计归属 531,165 股后增加为

配总额不变,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后,向全体股东按每 10 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

体股东每 10 股转增 4.983847 股,不送红股。

   二、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

   公司 2022 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:以公司现有总股本 164,424,498 股为基

数,向全体股东每 10 股派 1.993539 元人民币现金(含税;扣税后,通过深股通

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、QFII、RQFII 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

投资基金每 10 股派 1.794185 元;持有首发后限售股、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

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,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,待

个人转让股票时,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【注】;持有首发后限售股、股

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,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

金份额部分按 10%征收,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),

同时,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 10 股转增 4.983847 股。

   【注: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,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,持股

年(含 1 年)的,每 10 股补缴税款 0.199354 元;持股超过 1 年的,不需补缴税

款。】

   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 164,424,498 股,实施后总股本增至

   三、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

   四、权益分派对象

   截止 2023 年 7 月 10 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,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

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”)登记在册的本公司

全体股东。

   五、权益分派方法

产生的不足 1 股的部分,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 1 股(若

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),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

转股总数一致。

年 7 月 11 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(或其他托管机构)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。

  六、本次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 2023 年 7 月 11 日。

  七、股份变动情况表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本次变动前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本次资本公积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本次变动后

   股份性质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转增股本数量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数量(股)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比例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股)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数量(股)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比例

  注:本次转增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为准。

  八、调整相关参数

每股净收益为 0.7201 元。

诺,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,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

发行的发行价,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、送股、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、除

息行为的,则上述发行价进行相应调整。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,上述最低减

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。

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将作相应调整,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

整程序并披露。

/股调整为 27.22 元/股,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《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

股价格调整的公告》。

     九、咨询机构

     咨询部门:公司董事会办公室

     咨询地址: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中山创意港 B 栋 4 楼董事会办公室

     咨询联系人:蒋来燕

     咨询电话:0760-85211462

     传真电话:0794-3614888

     十、备查文件

件;

     特此公告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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